1985年,黎明參加新藝城的發掘新星活動,獲邀客串演出電影《我願意》,同時亦成功投考亞洲電視藝員訓練班,修讀為期一年的課程,學習台前幕後工作知識。黎明當時剛從英國留學回來,被指不懂香港的人情世故,未有對訓練班導師作出奉承,在讀了大半年的課程後,因未能通過導師評核而被開除,他在離開藝員訓練班後,獲製片人黃華麒邀請,首次以收取片酬形式演出電影《豬仔出更》,飾演一名沒有對白和戲份的學警。1986年,黎明透過參加《新秀歌唱大賽》作為進入娛樂圈的途徑,初賽評審之一的陳善之以「外形好、身形靚,有一種沉澱的光芒」來形容黎明,認為值得讓他在電視、電影界發展,而決賽評判之一的黎小田亦表示黎明具有藝員潛質,可在藝員方面發展,黎明得獎後獲安排加入經理人公司華星唱片的話劇組,以正式演員身份參演電視劇集和電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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